惠州市惠阳区慈善总会
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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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惠州市惠阳区慈善总会成立于2007年,是经惠阳区民政局批准依法注册登记,由社会各界热心于慈善事业的企业、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,是惠阳区首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。其宗旨是: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,宣传慈善文化,传播慈善理念,筹募慈善资金,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,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。
       区慈善总会共有会员64名,其中单位会员39名,个人会员25名。理事会组成人员15名,监事会组成人员5名,设会长1名,副会长4名,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执行秘书长各1名,每五年举行换届选举。现任会长是惠阳区政协党组书记、主席黄智勇同志。秘书处为区慈善总会办事机构。
       自2016年9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颁布实施以来,区慈善总会认真贯彻落实,注重加强工作领导,大力弘扬慈善文化,充分动员社会力量,促进社会慈善意识不断增强,慈善活动不断规范,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。自成立以来,区慈善总会积极组织开展扶贫济困、抚孤助残、扶老救急、赈灾救援、抗击疫情、助学兴教等慈善活动,助力赈灾和乡村振兴工作,特别是针对因病致贫、返贫群体开展大病救助,针对特定门诊病种患者开展特困救助,针对困难大一新生开展教育扶困等慈善项目,有效发挥了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补充作用,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       根据相关政策法规,区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先后获得“惠州市先进社会组织”称号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4A等级以及“规范化社会组织”称号,并分别于2015年和2018年完成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。目前,区慈善总会积极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,切实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慈善活动的鼓励引导作用,大大提高了慈善总会的社会公信力。